「一按就看见」用户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2026年10月16日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6日
阅读提示
欢迎您使用「一按就看见」。
为使用「一按就看见」应用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本应用"),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一按就看见」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一按就看见」隐私政策》《个人信息清单》《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并特别注意免除或限制我们责任的条款、对您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的条款等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该类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重点阅读。
本应用是专为不识字、看不清的长者设计的一键拨视频工具:一个按钮直拨微信视频,无需注册、无需登录、无需付费。
如您未满十八周岁,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隐私政策》,并在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本应用。
如您对本协议或《隐私政策》的任何条款有异议或无法准确理解,请停止使用本应用。当您开始使用本应用,或以其他任何明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均视为您已阅读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本协议即在您与我们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如有任何疑问,您可以通过电子邮箱 3687318356@qq.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
一、定义
1.1 本应用:指「一按就看见」移动客户端应用软件,及其依托该软件提供的各项服务。
1.2 运营方:指朱凯丽(自然人),系本应用的开发者与运营者,联系邮箱:3687318356@qq.com。在本协议中也称为"我们"。
1.3 用户:指使用本应用的用户,在本协议中也称为"您"。
二、协议的订立与适用
1. 协议构成:本协议是您与我们之间就使用本应用所订立的网络服务合同。您的个人信息如何被收集、使用、存储与共享,由《「一按就看见」隐私政策》《个人信息清单》《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另行规定;上述文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就同一事项表述不一致的,个人信息处理事项以《隐私政策》及两份清单为准,其余以本协议为准。
2. 接受方式:您通过主动勾选同意的方式订立本协议。在使用本应用前,我们会向您展示上述文件,您可分别阅读后作出选择:
- 如您不同意订立本协议,合同未成立,您将无法使用本应用;
- 如您仅不同意《隐私政策》中某项非必需的个人信息处理,您仍可使用不依赖该项处理的功能,具体后果见《隐私政策》第二章及《个人信息清单》;
- 在您作出同意前,本应用不会初始化任何第三方 SDK,也不会发起任何网络请求。
3. 协议呈现:本应用及上述文件在应用内独立展示,您可分别查阅。本应用在"设置 → 关于"提供本协议和《隐私政策》全文,可完整阅读、随时查阅;您也可以通过"设置 → 安全与隐私"查看《隐私政策》《个人信息清单》《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版本更新后,旧版本由我们存档备查。
4. 主体一致性:本应用由自然人独立开发运营,未登记任何公司主体;本协议主体、《隐私政策》主体、应用商店开发者信息三者一致。
三、服务内容与范围
1. 本应用提供以下免费服务:
- 一键拨视频:家人预先添加联系人后,长辈在首页点击头像,本应用通过系统无障碍服务代为完成微信内的点击操作,一键拨通微信视频通话;
- 语音提示:拨号过程与拨号结果通过您设备的系统语音引擎播报出来;
- 断网降级拨号:在家人代为开启开关并预先填写电话号码后,断网时点击联系人自动改拨普通电话;
- 联系人管理:家人代为添加联系人,可设置姓名、电话、头像照片与按钮底色;
- 数据备份:联系人与设置可导出为备份文件、可导入恢复,备份文件仅保存在设备本地、由家人自行保管与分发;
2. 服务性质:本应用目前免费,无任何付费功能、付费项目或虚拟财产。
3. 服务现状提供:本应用按"现状"提供,我们会尽力维护本应用的正常可用。视频通话由您设备上的微信应用发起并承载,通话内容、通话质量及微信界面的版本变化由微信方决定,我们不对通话内容与通话质量承担责任,但会尽力维护本应用与微信的适配。
4. 技术发展:本应用可能随技术发展出现新的服务形态(如新增功能、界面调整),该等优化调整无需另行通知。
四、无需注册的账号说明
1. 本应用无需注册账号:不设账号、无需登录、不收集您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任何身份信息。
2. 您的数据:您的全部设置(联系人姓名、电话、头像照片、按钮底色、PIN、步骤配置、语音与引擎配置等)仅保存在您自己的设备上,卸载本应用即删除。您可随时在设置中清除本地数据。
3. PIN 保护:您设置的 PIN 仅用于保护家人设置入口(设置与联系人管理等配置通道),保存在您设备本地并加密存储;如遗忘无法找回,家人可确认重置——重置将清除全部配置(PIN 与设置项),联系人数据保留,应用回到初始化流程、重新走设置流程。
五、用户行为规范
1. 合法使用承诺:您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使用本应用,不利用本应用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2. 禁止行为(分类列举,不单独作为处置依据):
- 系统与数据安全类:对本应用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以任何方式攻击、干扰、破坏本应用或微信等第三方服务;恶意刷量、恶意频繁请求;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行为,包括对通话对象进行骚扰性拨打。
3. 配合义务:如您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我们有权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核查。
六、知识产权
1. 平台自有内容:本应用的程序代码、界面设计、图标、商标、文字图片音视频素材等知识产权归我们或相应权利人所有,您仅获得有限的、不可转让的使用许可。
2. 您添加的头像照片:您(或家人代您)添加的头像照片,您保留全部权利;我们仅出于在本应用内显示联系人头像这一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目的,在您设备本地使用、保存该照片;照片不离开您的设备、不上传至任何服务器;您删除该联系人或卸载应用即视为撤回该授权。除前述必需范围外,我们不会将该照片用于宣传、推广、二次创作等任何其他用途。如照片含他人肖像,请自行确保已获授权。
七、免费服务与免责声明
1. 本应用免费提供,不向您收取任何费用。
2. 下列情形造成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使用异常,我们不承担责任,但会尽力恢复:
- 微信等第三方服务故障、调整或停止提供;
- 设备系统语音引擎等系统组件异常、故障或停止提供;
- 网络故障、运营商限制、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 您自身原因:设备故障、误操作、卸载、系统升级导致不兼容等。
3. 前述免责情形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我们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时不适用。因使用本应用造成您人身损害的,我们依法承担责任,不受本条影响。
4. 我们不承诺拨号功能在任何微信版本下均不间断、无延迟、无错误;微信界面与操作流程可能随其版本更新而变化,我们将尽力适配最新版本,但不保证及时性。
八、个人信息保护
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是我们的基本原则。
本应用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就个人信息享有哪些权利,详见《「一按就看见」隐私政策》《个人信息清单》《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
我们不会超出上述文件所述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未经您的同意,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违约处理、申诉与联系方式
1. 处置阶梯(由轻到重,与违规程度相当):限制部分功能 → 终止您的使用资格。本应用无账号体系,处置通过限制功能或停止向您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
2. 申诉:您对处置有异议的,可通过本协议首部邮箱申诉,我们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答复。
3. 联系方式:本协议首部邮箱为唯一官方联系渠道。
十、服务的变更、中止与终止
1. 功能优化:界面调整、技术升级、缺陷修复等,我们有权随时进行,无需另行通知。
2. 实质变更:如服务模式发生实质性变更(如未来增加收费功能、调整服务范围),我们将提前以显著方式通知(应用内页面公示 + 版本更新说明),您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使用;如因此涉及您已支付费用的,按法律规定退还未消费部分。
3. 停止服务:如我们停止提供本应用,将提前以显著方式通知;您的本地数据随卸载删除,我们不会另行持有您的任何数据。
十一、未成年人保护与适老化说明
1. 本应用为适老化拨号工具:内容仅为本应用界面与语音提示,无游戏、无社交、无消费、无诱导沉迷机制,适合各年龄段使用。
2. 建议未成年人在监护人指导下使用本应用;监护人应关注未成年人使用情况。
3. 本应用不收集任何可识别未成年人身份的个人信息;如您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且认为本应用处理了您孩子的个人信息,可通过首部邮箱联系我们行使监护人的权利(详见《「一按就看见」隐私政策》第六章)。
十二、通知与送达
1. 我们通过应用内页面公示 + 随新版本发布更新说明的方式向您通知。
2. 涉及重大权益变更(服务实质变更、停止服务等)的,以显著方式通知。
3. 应用内公示自新版本发布之日起视为送达。
十三、其他
1. 法律适用: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
2.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无锡市。您与我们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无锡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不限制您依法投诉、举报、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3. 条款独立性: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的,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
4. 协议更新:我们可能更新本协议;更新后随新版本发布并更新生效日期,历史版本存档备查。您继续使用本应用即视为接受更新后的协议;如您不同意更新内容,请停止使用并卸载本应用。前述"继续使用即视为接受"仅适用于非实质性调整;如更新内容涉及新增限制您的权利或加重您的义务,我们将以显著方式另行取得您的明示同意。
5.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解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