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就看见」隐私政策

更新日期:2026年10月16日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6日

阅读提示

为保障「一按就看见」用户(以下简称"您")的相关权利,我们通过本隐私政策向您说明本应用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就您的个人信息享有哪些权利。

本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按"收集 → 使用 → 存储 → 共享 → 保护"的顺序说明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承诺仅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且全部数据仅停留在您的设备本地。

您可通过《个人信息清单》《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快速查阅我们收集了哪些信息、以及向哪些第三方提供——两份清单在本应用"设置 → 安全与隐私"内常驻展示,自主界面起不超过四次点击可达。

与用户协议的关系:本政策与《「一按就看见」用户服务协议》相互独立、交叉引用;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本政策及两份清单为准。

适用范围:本政策仅适用于「一按就看见」App。不适用于以下第三方服务:微信(视频通话由微信应用发起并承载)、您设备当前选定的系统语音引擎(语音合成由引擎提供方处理)——该等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处理由其各自的隐私政策约束,请您在使用相关功能时一并阅读。本应用可能随技术发展出现新的服务形态,本政策同步更新。


一、关于我们

1.1 本应用:指「一按就看见」移动客户端应用软件。

1.2 个人信息处理者:指朱凯丽(自然人),系本应用的开发者与运营者,联系邮箱:3687318356@qq.com。在本政策中也称为"我们"。本应用由自然人独立开发运营,未登记任何公司主体。

1.3 用户:指使用本应用的用户,在本政策中也称为"您"。


二、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本应用无账号体系、无广告、无统计、无崩溃上报 SDK、无付费功能,且本应用自身不发起任何网络请求、不联网上传任何数据。以下逐功能列明。核心功能依赖无障碍服务(辅助功能)授权,见第 1 节;其余信息收集均遵守"拒绝后不影响其他功能"原则(《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16 条)。我们收集的信息分类与详情见《个人信息清单》。

1. 一键拨视频(核心功能)

2. 联系人管理(家人配置)

3. 语音提示(可选功能)

4. 断网降级拨号(可选功能)

5. 系统功能说明(不收集个人信息)

6. 权限汇总表

7. 第三方间接收集

8. 敏感个人信息专项说明

本应用处理的个人信息中,经自查不包含《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8 条所列敏感个人信息:不收集生物识别信息——联系人头像照片由家人主动添加、仅作为按钮头像显示于设备本地,本应用不做人脸识别等生物特征提取;不收集精确位置、通讯录、麦克风、摄像头、金融账户、医疗健康、行踪轨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话内容由微信处理,本应用不接触。


三、Cookie 和同类技术

本应用不使用 Cookie,不使用网页内嵌技术跟踪您的行为。本应用自身不发起网络请求,不附加任何行为追踪标识。


四、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 委托处理

本应用没有云端服务器存储您的数据,不存在委托处理方。您设备上的系统语音引擎属设备系统组件,由设备厂商提供,我们不对其另行委托。

2. 共享(对外提供)

我们仅在以下必要场景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接收方与共享信息见《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

表后补充说明:微信开放平台分享 SDK 目前预留未启用(AppID 未注册),分享功能当前使用系统分享面板、不经过任何第三方 SDK;未来启用时我们将更新本政策与《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并另行告知。

上述提供行为均为实现对应功能所必需;除上述外,我们不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3 条,我们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时,将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书面协议,要求其履行保密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本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个人信息,禁止将共享信息用于未经授权的用途。

3. 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未来因运营主体变化确需转让,我们将依法提前告知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4. 公开披露

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仅在法律法规要求,或依据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时,我们才可能依法提供必要信息。

5. 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同意:

(1)为订立、履行您与我们之间的合同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您或其他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您了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我们对此类数据的处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五、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1. 存储地点

您的个人信息(联系人、PIN、设置、头像照片)全部存储于您设备本地,不出境、不上传云端。本应用没有服务器,不持有您的任何数据。

2. 存储期限

3. 安全措施

如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依法及时告知您并报告监管部门。


六、您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您行使上述权利无需额外申请;如遇任何问题,通过第八章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响应(《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45 条)。


七、本政策如何更新

1. 本政策随应用新版本发布时更新,更新后重新公示并更新生效日期,历史版本由我们存档(至少三版)备查。

2. 重大变更包括(满足其一即属重大):① 新增收集个人信息种类;② 新增共享接收方(如微信开放平台分享 SDK 启用);③ 收集目的、方式或存储期限发生实质变化;④ 运营主体变更;⑤ 您行使权利的方式发生实质变化;⑥ 法律法规要求重新取得同意。

3. 发生重大变更时,我们将以显著方式通知;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政策,请停止使用并卸载本应用。


八、如何联系我们


九、其他

1. 法律适用:本政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

2. 争议解决:本政策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无锡市。与本政策相关的争议,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政策签订地(无锡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政策不限制您依法投诉、举报、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3. 本政策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构成对本政策的解释依据。